2019年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2019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jù)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以下簡稱用工單位)工作需求,現(xiàn)委托我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巡特警警務輔助人員(看護崗)20人,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招聘人員中,男性14名,女性6名,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4月至2001年4月期間出生)。
4.身高要求:男性在165CM以上,女性在160CM以上。
5.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及從事過輔警一年以上的,文化程度可放寬至初中。
6.學歷及專業(yè)證書需在2019年4月前取得。
7.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心臟病、高血壓等易發(fā)突發(fā)疾病,具有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服從組織分配,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誠、奉獻、吃苦精神。
9.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以下人員: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本區(qū)因公犧牲的軍人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在校期間、服役期間有立功受獎表現(xiàn);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T技能的人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diào)查的,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本人、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以下情形: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網(wǎng)(www.yxrc.cn)、云南招聘網(wǎng)(www.ynzp.com )、高古樓網(wǎng)站、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8日— 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方式: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F(xiàn)場報名地點:玉溪市紅塔區(qū)明珠路16號(原高快客運站南行100米),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103室(張女士,電話:18088917702)。
1、現(xiàn)場報名須提交本人證件(身份證、退役證、畢業(yè)證、加分證明、個人人民銀行征信記錄證明以及相關技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免冠近照1寸1張。通過現(xiàn)場審核合格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于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
2、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3、報名考試費用:50元/人。
報名后,報考人員應及時到報名處或登錄相關報名網(wǎng)站查看有關通知,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查詢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通知、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考試
1.面試
(1)警務輔助人員面試采取公開面試,擇優(yōu)聘用的方法,面試科目根據(jù)巡特警警務輔助人員(看護崗)崗位的特點設置。
(2)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在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2.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
(2)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試成績在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3.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等額確定參加體檢政審人員。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確定參加體檢政審人員。
三、體檢、政審及公示
(一)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職位體檢特殊標準》(征求意見稿)。裸眼視力放寬至4.6(大專以上學歷的可再放寬視力要求),須增加尿檢。首次體檢不合格,在5個工作日內(nèi)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可到上一級醫(yī)療機構(gòu)進行一次全面復檢,復檢結(jié)論為最終體檢結(jié)論。體檢費由考生自理。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成績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政審:政審由市公安局紅塔分局政工室統(tǒng)一組織,對擬聘用人員違法情況等方面進行審查。
(三)公示:體檢和政審結(jié)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與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當出現(xiàn)報考人員體檢或政審不合格和放棄錄用的情況時,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及人員管理
(一)用工方式:勞務派遣方式
(二)聘用: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按崗位要求招考錄用后以勞務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統(tǒng)籌分配崗位。一經(jīng)聘用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均為三個月。
(三)人員管理:由用工單位對派遣員工進行日常管理,派遣員工的崗位職責、作息制度,績效考核等依照用工單位規(guī)定。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對派遣員工進行勞動關系管理及職業(yè)素質(zhì)培養(yǎng)。
五、薪酬待遇及工作時間
(一)薪酬待遇:工資由基本工資與績效獎金構(gòu)成。每月應發(fā)工資不低于5000元(含單位應繳納保險部分,服裝、警用裝備費用,其中每月500元績效考核獎金按考核情況發(fā)放;有住宿保障,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服務年限每滿一年月增加工齡工資10元。執(zhí)行看護期間享受35元/天補助,并提供食宿保障。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再發(fā)績效工資和其他補貼。其他待遇按照巡特警大隊勤務輔警崗位人員待遇標準執(zhí)行。
(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工作時間按用工單位工作時間執(zhí)行。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玉溪市紅塔區(qū)紀律檢查委員會、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政工室全程監(jiān)督。嚴格按照制定計劃、發(fā)布公告、自愿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等程序?qū)嵤,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2、對違反公開考試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3、未盡事宜由用工單位和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工作監(jiān)督電話:0877-2016155 0877-2694020
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