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電梯安全控制要點?
[日期:2020-08-21] 來源:云南技能培訓網 作者:云南技能培訓網 閱讀:1740次
1.凡建筑工程工地使用的施工電梯,必須是通過省、市、自治區(qū)以上主管部門鑒定合格和有許可證的制造廠家的合格產品。
2.在施工電梯周圍5m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不得在此范圍內挖溝開槽。電梯2.5m范圍內應搭堅固的防護棚。
3.嚴禁利用施工電梯的井架、橫豎支撐和樓層站臺,牽拉懸掛腳手架、施工管道、繩纜、標語旗幟及其他與電梯無關的物品。
4.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并且經過專業(y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機械操作合格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經常檢查基礎是否完好,是否有下沉現象,檢查導軌架的垂直度是否符合出廠說明書要求,說明書無規(guī)定的就按80m高度≤25mm,100m高度≤35mm檢查。
6.檢查各限位安全裝置情況,經檢查無誤后先將梯籠升高至離地面1m處停車檢查制動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繼續(xù)上行試驗樓層站臺,防護門,上限位和前、后門限位,并觀察運轉情況,確認正常后,方可正式投產。
7.若載運熔化瀝青、劇毒物品、強酸、溶液、笨重構件、易燃物品和其他特殊材料時,必須由技術部門會同安全、機務和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安全措施向操作人員交底后方可載運。
8.運載貨物應做到均勻分布,防止偏載,物料不得超出梯籠之外。
9.運行到上下盡端時,不準以限位停車(檢查除外)。
10.凡遇有下列情況時應停止運行:天氣惡劣,如雷雨、6級以上大風、大霧、導軌結冰等情況;燈光不明,信號不清;機械發(fā)生故障,未徹底排除;鋼絲繩斷絲磨損超過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