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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電信等線路架設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昆明高空證考試報名

[日期:2021-03-02]   來源:云南技能培訓網  作者:云南技能培訓網   閱讀:6600次
第一節(jié) 電力、電信等線路架設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一、電力線路架設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一)電力系統的構成及其功能 
      1. 電力系統的構成
      電能從生產到消費一般要經過發(fā)電、輸電、配電和用電四個環(huán)節(jié)。通常將發(fā)電廠、變電站(所)、電力線路及用戶連接起來構成的整體,稱為電力系統;將由電力線路及變電站(所)組成的網絡稱為電力網。
       2. 輸電網絡的功能
    (1)更經濟合理地開發(fā)一次能源,優(yōu)化電能資源配置,實現各種電能資源的優(yōu)勢互補。
    (2)利用負荷的不同時性,可提高發(fā)電機組的利用率,減少總的裝機容量。
    (3)檢修和緊急事故備用互助支援、減少備用發(fā)電容量。    (4)提高電網運行的可靠性和供電質量。 
      3. 輸電的通路
      由電力線路、變電設備構成。
      電力線路(輸電線路)分為架空輸電線路和電纜線路。
    (二)國內外電力系統電壓等級劃分
      輸電電壓∶ 一般分為高壓、超高壓和特高壓。
      國際上電壓等級劃分∶
      ①高壓(HV)通常指 35~220 kV 的電壓;
      ②超高壓(EHV)通常指 330 kV 以上、1 000 kV 以下的電壓;
      ③特高壓(UHV)指1 000 kV 以上的電壓。
      高壓直流(HVDC)指±600 kV及以下的直流輸電電壓;±600 kV 及以上的稱為特高壓直流( UHVDC)。
      我國的電壓等級有∶0.4 kV、10 kV、35 kV、63 kV、110 kV、220 kV、330 kV、 500 kV、750 kV、1 000 kV。  我國電壓等級劃分∶
      ①高壓(HV)是指 110~220 kV 的電壓;
      ②超高壓(EHV)是指 330~750 kV 的電壓;
      ③特高壓(UHV)是指750 kV以上的電壓。
   (三)輸電線路施工的工藝流程
      架空輸電線路由基礎、桿塔、導線、避雷線、金具、絕緣子、接地裝置等構成。
    輸電線路的建設工作分準備工作、施工安裝和啟動驗收三個階段。
    準備工作包括∶資料消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設計,施工人員、材料、機械的調配等
      施工安裝∶是將輸電線路的各組成部分按設計圖紙的要求進行安裝作業(yè),包括土石方、基礎、桿塔、架線、接地裝置等五個工序,通常將其綜合成三大基本工序,即基礎、桿塔、架線。
     啟動驗收∶是對完工的輸電線路進行帶電、升壓運行試驗,同時完成查漏、補缺工作。
     輸電線路施工工藝流程可分為現場調查、備料加工、復測分坑、基礎施工、材料運輸、桿塔組立、導地線架設、接地裝置裝設、線路防盜、分項工程檢查、竣工檢驗和資料移交等12 個環(huán)節(jié)。其中最重要的三個環(huán)節(jié)是基礎施工、桿塔組立和導地線架設。以下重點介紹這三個環(huán)節(jié)應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四)基礎類型
     基礎的基本類型有∶電桿基礎、現澆混凝土基礎、裝配式基礎、樁式基礎、巖石基礎、薄殼基礎、掏挖式基礎和聯合式基礎。
    (五)基礎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基礎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抓好未遂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嚴防事故發(fā)生。
    (2)認真執(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安全文件規(guī)定。
    (3)做好基礎工程全員安全教育考試工作,工程開工前,針對基礎工程的危險因素,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基礎工程安全教育和考試。將項目部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含分包商人員)考試結果登人《安全考試登記臺賬》。
    (4)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各分部工程施工試點前需按規(guī)定向監(jiān)理單位上報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證件。
    (5)施工項目部每月召開一次由項目經理主持,項目總工、安全主管、專兼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及施工隊長參加的安全工作會議,傳達、學習并組織落實公司及上級有關安全文件精神,總結當前安全工作,并布置下月安全施工工作及安全防范重點。
    (6)施工項目部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由項目經理 組織,項目安全主管、專職安全員、各班(組)長參加。每次檢查后要認真填寫好檢查整改記錄。
    (7)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各級安全員盡職盡責,做好安全管理及安全監(jiān)護工作,及時糾正違章作業(yè),做好事故預防工作。
    (8)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及基礎試點工作,并按交底要求及試點意見進行作業(yè)
      2.基礎施工安全技術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工作人員的防護用品要齊全,必須正確佩戴使用。
    (2)施工現場應設安全監(jiān)護人。
    (3)挖坑前,應與有關地下管道、電纜等地下設施的主管單位取得聯系,明確地下設施的確切位置,做好防護措施。組織外來人員施工時,應將安全注意事項交代清楚,并加強監(jiān)護。
    (4)在土質松軟處挖坑,應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擋板、撐木等。不準站在擋板、撐木上傳遞土石或放置傳土工具。不得在基坑內休息。
    (5)坑深超過1.5m作業(yè)時,拋土時要特別注意土石回落傷人,坑底面積超過2m2時, 可由兩人同時挖掘,但不得面對面或相互靠近工作。
    (6)大塊基礎距坑口0.8 m 內,掏挖基礎距坑口1.2m范圍內不得堆土及其他物品。
    (7)基礎開挖成型后,應及時澆筑混凝土,否則應采取防止坑體塌落措施。
     (8)不用擋土板挖坑時,坑壁應留適當坡度,確保施工人員安全。
     (9)模板應用繩索和木杠滑入坑內。
    (10)模板的支撐應使用鋼支撐架或方木,吊梁應有足夠的強度,擱置應穩(wěn)固。
     (11)模板支撐應牢固,并應對稱布置;高出坑口的加高立柱模板應有防止傾覆的措施。
    (12)拆除模板自上而下進行,拆下的模板應集中堆放,木模板外露的鐵釘應及時拔掉或打彎。
     (13)攪拌機應設置在平整堅實的地基上,裝好后應由前后支架承力,不得以輪胎代替支架。攪拌機在運轉時,嚴禁將工具伸入滾筒內扒料,加料斗升起時,料斗下方不得有人。
     (14)人工攪拌混凝土的平臺應搭設穩(wěn)固、可靠。
     (15)人工澆筑混凝土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澆筑混凝土或投放大石時,必須聽從坑內搗固人員的指揮。
        ②坑口邊緣0.8 m 以內不得堆放材料和工具。
        ③搗固人員不得在模板或撐木上走動。
     (16)用手推車運送混凝土時,倒料平臺口應設擋車措施;倒料時嚴禁撒把。
     (17)人工平直、切剁鋼筋時,打錘人應站在扶剁人的側面,錘柄應楔塞牢固。
      (18)彎曲鋼筋的工作臺應設置穩(wěn)固,扳扣與鋼筋應配套。
      (19)切割短于300 mm 的短鋼筋必須用鉗子夾牢,嚴禁直接用手把持。
      (20)現場臨時電源設隔離區(qū),電源刀閘必須專閘專用,嚴禁一把刀閘帶兩臺以上用電設備。
     (21)現場用電設施必須安全可靠接地,設置漏電保護器,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
     (22)機電設備使用前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機電裝置完整、絕緣良好、接地可靠。
     (23)執(zhí)行安全施工作業(yè)票。應由施工負責人填寫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經施工項目部技術員和安全員審查,施工項目經理簽發(fā),施工負責人向全體作業(yè)人員交底后實施。
       以下項目必須執(zhí)行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特殊地質地貌條件下施工,人工挖孔樁及基坑深度超過5m 的基礎開挖,運行電力線備下方的線路基礎開挖,深度超過5m 的、坑口尺寸超過8 m 的以及高立柱的平臺搭設、模板制作等。
     (24)一張施工作業(yè)票只能填寫同一作業(yè)地點的同一類型作業(yè)內容,并可連續(xù)使用至該項作業(yè)任務完成。對施工周期超過一個月或重復施工的施工項目,技術人員應根據人員、機械(機具)、環(huán)境等條件的變化情況,完善措施,重新報批,重新辦理作業(yè)票,重新交底。
      (25)基礎養(yǎng)護人員不得在模板支撐上或在易塌落的坑邊走動。
      (26)使用過氯乙烯塑料薄膜養(yǎng)護基礎時,應有防火、防毒措施。
      (27)采用暖棚養(yǎng)護,應采取防止廢氣窒息、中毒措施。
      (六)桿塔組立
        桿塔是木桿、鋼筋混凝土桿與鐵塔的總稱。在輸電線路中起支持導、地線系統,使導、地線間距及對地保持安全距離的作用。
      1.桿塔分類
     按其作用及承受載荷分為直線桿塔和承力桿塔。
     直線桿塔∶普通直線桿塔、換位直線桿塔、跨越直線桿塔和直線小轉角桿塔。
      承力桿塔∶耐張桿塔、轉角桿塔、終端桿塔、分歧桿塔和耐張換位桿塔。
      2.鋼筋混凝土桿分類
      按鋼筋混凝土桿中鋼筋受力狀況分∶普通鋼筋混凝土桿和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桿。
       按鋼筋混凝土桿結構外形分∶等徑桿和拔梢桿。
       按每基所用鋼筋混凝土桿數量分∶ 單桿、雙桿和三聯桿。
       3.鐵塔分類
        按塔材分∶ 角鋼鐵塔和鋼管塔。
        按是否打拉線分∶拉線塔和自立塔。
       4.桿塔組立施工方法分為整體組立和分解組立兩大類。
    (七)桿塔整體組立安全技術措施
    (1)整體組立桿塔和分解組立桿塔施工方法相同部分,應按分解組立桿塔的安全規(guī)定執(zhí)行。
    (2)起吊前,施工負責人必須親自檢查現場布置情況,作業(yè)人員應認真檢查各自操作項目的現場布置情況。
    (3)總牽引地錨、制動系統中心、抱桿頂點及桿塔中心四點必須在同一垂直面上,不得偏移。
    (4)桿塔起立前應挖馬道,雙桿兩個馬道的深度和坡度應一致。
    (5)用人字倒落式抱桿起立桿塔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 兩根抱桿的根部應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并用鋼絲繩相互連接牢固;
      ②抱桿支立在松軟土質處時,其根部應有防沉措施;
      ③抱桿支立在堅硬或冰雪凍結的地面上時,其根部應有防滑措施;
       ④受力后發(fā)生不均勻沉陷時,抱桿應及時進行調整;
       ⑤起立抱桿用的制動繩錨在桿塔身上時,應在桿塔剛離地時拆除;
       ⑥ 抱桿脫帽繩應穿過脫帽環(huán)由專人控制其脫落。
    (6)起立前桿塔螺栓必須緊固,受力部位不得缺少鐵件。無叉梁或無橫梁的門型桿塔起立時,應在吊點處進行補強,兩側用臨時拉線控制。
    (7)桿塔頂部吊離地面約0.8m 時,應停吊進行沖擊實驗,全面檢查各受力部位,確認無問題后方可繼續(xù)起立。
    (8 )桿塔側面應設專人監(jiān)視,傳遞信號必須清晰。
    (9)根部監(jiān)視人應站在桿根側面,下坑操作時應停止牽引。
   (10)倒落式抱桿脫帽時,桿塔應及時帶上反向臨時拉線,隨起立速度適當放出。
    (11)桿塔起立約70°時應減慢牽引速度,約80°時應停止牽引,利用臨時拉線將桿塔調正、調直。
    (12)帶拉線的轉角桿塔起立后,在安裝永久拉線的同時,應在內角側設置半永久性拉線,該拉線只有在架線結束后方可拆除。
     (13)用兩套倒落式抱桿同時起立門型桿塔時,現場布置和工器具配備應基本相同,兩套系統的牽引速度應基本一致。
     (八)鐵塔整體組立安全技術措施
      鐵塔的整體起立與鋼筋混凝土電桿整立的方法都是采用倒落式人字抱桿起吊,兩者的施工工藝基本相同。
      在整體立塔前,先要平整場地,清點塔材,并按順序排列整齊。對一般鐵塔,先組裝塔身的兩個側面,用小抱桿或吊車支撐立起,再組裝上下兩面。或先組下面,再組兩個側面,最后組上面。兩種組法均為自塔腳至塔頂逐段延伸。塔身下面要墊道木,以便于安裝底面包鋼、斜材和緊固螺絲。為保證組塔時方向準確,要經常檢查,不使塔身偏離。塔腿應墊得高于基礎頂面,并應使塔腳板與就位鉸鏈連接。當鉸鏈轉動時,塔腳螺栓孔正好對準基礎出螺栓,以保證塔腳順利就位。
   (九)鐵塔分解組立安全技術措施
   (1)吊裝方案和現場布置應符合施工技術措施的規(guī)定;工器具不得超載使用。
    (2)鋼絲繩與鐵件綁扎處應襯墊軟物。
    (3)塔片就位時應先低側后高側;主材和側面大斜材未全部連接牢固前,不得在吊件上作業(yè)。
    (4)抱桿提升前,應將提升腰滑車處及其以下塔身的輔材裝齊,并擰緊螺栓。
    (5)鐵桿及工具嚴禁浮擱在桿塔及抱桿上。
    (6)臨時拉線的設置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使用鋼絲繩單桿(塔)不少于4根,雙桿(塔)不少于6根;
      ②綁扎工作由技工擔任;
      ③一根錨樁上的臨時拉線不得超過2根;
      ④未綁扎固定前不得登高。
    (7)鋼筋混凝土門型雙桿采用單桿起立時,臨時拉線的布置不得妨礙另一根桿的起吊,亦不得妨礙高處組裝橫擔。
    (8)用外拉線抱桿組立鐵塔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升降抱桿必須有統一指揮,四側臨時拉線應均勻放出并由技工操作;
       ②抱桿垂直下方不得有人;塔上人員必須站在塔身內側的安全位置上;
       ③抱桿根部與塔身綁扎牢固,抱桿傾斜角不宜超過15°;
       ④起吊和就位過程中,吊件外側應設控制繩。
     (9)用懸浮內(外)拉線抱桿組立桿塔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提升抱桿應設置兩道腰環(huán);采用單腰環(huán)時,抱桿頂部應設臨時拉線控制;
       ② 起吊過程中腰環(huán)不得受力,控制繩應隨時放松;
       ③抱桿拉線應綁扎在塔身節(jié)點下方,承托繩應綁扎在節(jié)點上方,且緊靠節(jié)點處;
       ④ 雙面吊裝時,兩側荷重、提升速度及搖臂的變幅角度應基本一致。
    (10)用坐地式搖臂抱桿組立桿塔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抱桿組裝應正直,連接螺栓的規(guī)格必須符合規(guī)定,并應全部擰緊;
       ②抱桿應坐落在堅實穩(wěn)固的地基上;
       ③提升抱桿不得少于兩道腰環(huán),腰環(huán)固定鋼絲繩應呈水平并收緊 ;
       ④ 用兩臺絞磨機時,提升速度應一致;
       ⑤ 每提升一次,抱桿倒裝一段,不得連裝兩段;
       ⑥ 抱桿升降過程中,杠段上不得有人;
      ⑦ 抱桿吊臂上設保險鋼絲繩;停工或過夜時,吊臂應放平;
       ⑧吊裝時,抱桿應由專人監(jiān)視和調整;
       ⑨拆除抱桿應事先采取防止拆除段自由傾倒的措施,然后逐段拆除;嚴禁提前擰松或拆除部分連接螺栓。
     (十)架線施工 1.導線
      線的作用是傳導電能,必須具有良好的導電性能。不同的型號有不同的使用場合∶山用于35 kV架空線路一般不小于35 mm2,10 kV架空線路不小于25 mm2;LGJ、LGJQ用于一般地區(qū),LGJJ用于重冰區(qū)或大跨越地段;LGJF 用于沿海及有腐蝕性氣體的地區(qū)。
       拉線上部和避雷線通常都采用鍍鋅鋼絞線,應與架空導線配合選用,其型號有∶ GJ-25、GJ-35、GJ-50、GJ-70等。
      2. 放線的一般規(guī)定
    (1)放線前應有完整有效的架線(包括放線、緊線及附件安裝等)施工技術文件。
    (2)放線過程中,對展放的導線或架空地線(也稱地線,下同)應進行外觀檢查,且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導線或架空地線的型號、規(guī)格應符合設計;
       ②對制造廠在線上設有損傷或斷頭標志的地方,應查明情況妥善處理;
       ③跨越電力線、弱電線路、鐵路、公路、索道及通航河流時,必須有完整可靠的跨越施工技術措施。導線或架空地線在跨越擋內接頭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
     (十一)架線施工安全技術保證措施
       1. 安全保證措施
    (1)做好技術工人的培訓工作,掌握操作方法,做到持證上崗。
    (2)認真貫徹執(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安全文件。
    (3)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抓好未遂事故及事故苗頭,采取有效措施,嚴防安全事故發(fā)生。一旦發(fā)生安全故事,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提高安全意識,做到安全施工
    (4)貫徹安全責任制,各級行政正職人員為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安全施工負直接領導責任。每個施工人員對施工安全負責。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各級安全員盡職盡責,做好安全管理及安全監(jiān)護工作,及時紅糾正違章作業(yè),做好事故預防工作。
    (6)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及架線試點工作,并按交底要求及試點意見,進行作業(yè)。
    (7)工程項目部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施工隊(班)每周星期一為安全活動日,不少于2 h 的生產時間,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活動時間,如因特殊情況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活動,第2 天必須補上。安全活動不得流于形式,應做好上周安全分析,對本周工作提出安全要求。
    (8)認真填寫及執(zhí)行安全工作票,依據工作內容、工作環(huán)境、參加人員技術狀況及精神狀況等情況,提出安全施工的具體要求,每日工作前站班宣讀。更換工作內容時須重新填寫安全工作票,如果工作內容不變,每票最長使用時間也不得超過5 天。
     (9)進入現場作業(yè)區(qū)必須戴安全帽。
    (10)張力放線的牽張場,一般放線的線盤場,機械牽引放線的線盤場、牽引場、緊線場等均應設置作業(yè)區(qū),并四角插旗,非作業(yè)人員不得入內。
       2. 高處作業(yè)應符合的要求
    (1)高處作業(yè)人員應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yè)病癥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yè)。
    (2)高處作業(yè)人員應衣著靈便,穿軟底鞋,并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
    (3)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繩),安全帶(繩)須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得拴在絕緣子串上,安裝間隔棒時,安全帶(繩)應拴在一根子導線上。
     (4)作業(yè)人員上下鐵塔應沿腳釘或爬梯攀登,桿塔上應避免上下交叉作業(yè),上下交叉作業(yè)或多人在一處作業(yè)時,應相互照應、密切配合。
     (5)在霜凍、雨雪后進行高處作業(yè),應采取防滑措施。
       3.安全技術措施
       架空電力線路工程架線施工階段的主要危險因素有∶施工范圍進一步擴大、施工工器具尤其是受力機具設施明顯增多、高處作業(yè)增多、跨越施工及感應電的影響。安全工作的重點應放在防止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跑線上,為此制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1)在架線施工前,必須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按交底的要求進行施工。一經交底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施工方案。
    (2)在架線施工前,要做好人員的組織工作,明確分工,落實職責;對架線施工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及關鍵崗位必須選用責任心強、經驗豐富的施工人員。
    (3)在架線施工前,現場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必須做好檢查工作,包括∶地錨規(guī)格及埋深的檢查;工器具規(guī)格及機械運行情況的檢查;各連接部分的受力狀況及連接工具狀況的檢查;接地場所接地情況的檢查;各崗位操作人員到位情況的檢查;通信情況的檢查;現場環(huán)境及視野情況的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待問題解決后,方允許工作。
    (4)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命令票制度,每日工作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向全體施工人員宣讀安全工作命令票。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好安全帽。
    (6)加強架線施工中安全監(jiān)護工作,不僅人員要到位,而且責任必須到位
    (7)架線施工所用的地錨應根據土質情況和受力大小確定;地錨馬道必須與受力方向 一致;不得利用樹木或外露巖石作地錨。在淤泥、流沙等軟弱地帶埋設地錨時,必須采取加固措施,如加擋土板、加大埋深、增大地錨規(guī)格等,回填不得用淤泥、流沙,應用草袋裝土回填,并填實壓牢。遇暴雨、強風天氣前后必須對地錨及其他受力部件進行檢查,必要時要采取相應措施加固。
     (8)受力鋼絲繩及導地線內角側嚴禁有人。
     (9)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體檢、考試合格,取得"高空作業(yè)證"方可進行高處作業(yè)。
    (10)高處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繩)、速差自控器、自鎖器,不得空擋。安全帶(繩)必須拴在牢固的塔材上,并不得低掛高用。
     (11)嚴禁利用繩索上下塔。高處作業(yè)所用工具和材料應放在工具袋內或用繩索綁牢;上下傳遞物體應用繩索吊送,嚴禁拋擲。鐵塔上應避免上下交叉作業(yè),上下交叉作業(yè)或多人在一處作業(yè)時,應互相照應、密切配合。
      (12)遇有雷雨、暴雨、五級及以上大風時,不得進行高處作業(yè)及放緊線工作。

     二、變電站安裝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一)變電站
      變電站是電力系統中變換電壓、接受和分配電能、控制電力的流向和調整電壓的電力設施,它通過其變壓器將各級電壓的電網聯系起來,如圖5-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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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變電站主要電氣設備

      發(fā)電廠與變電站的主要任務是生產、傳輸和分配電能。運行中應根據負荷變化的要求啟動、調整和停運電器;對電路進行必要的切換;不斷監(jiān)視主要設備的工作;周期性地檢查和維護主要設備;定期檢修設備以及快速清除發(fā)生的故障等。為滿足上述生產需要,在變電站中安裝有各種電氣設備。
     (1)一次設備
       通常把直接生產和分配電能的設備稱為一次設備,包括∶
       ① 生產和轉換電能的設備∶如發(fā)電機、電動機、變壓器等。這些都是最主要的設備。
       ② 接通或斷開電路的開關電器;如斷路器、隔離開關、自動空氣開關、接觸器、熔斷器、閘刀開關等。它們的作用是在正常運行或事故時,將電路閉合或斷開,以滿足生產運行和操作的要求。
       ③ 限制故障電流和防御過電壓的電器∶如限制短路電流的電抗器和防御過電壓的避雷器等。
       ④ 接地裝置∶無論是電力系統中性點的工作接地或是各種安全保護接地,在發(fā)電廠和變電所中,均采用金屬接地體埋入地中或連接成接地網組成接地裝置。
       ⑤ 載流導體∶如母線、電力電纜等。它們按設計要求,將有關電氣設備連接起來。
    (2)二次設備
      在發(fā)電廠與變電所中,除上述一次設備外,還有一些輔助設備,它們的任務是對一次設備進行測量、控制、監(jiān)視和保護等,這些設備稱為二次設備。
       ① 儀用互感器∶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它們將一次電路中的電壓和電流降至較低的值,供給儀表和保護裝置使用。
       ②測量儀表∶如電壓表、電流表、功率表、功率因數表等,它們用于測量一次電路中的運行參數值。
       ③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它們用以迅速反映電氣故障或不正常運行情況,并根據要求進行切除故障或作相應的調節(jié)。
       ④直流設備∶ 如直流發(fā)電機組、蓄電池、整流裝置等。
       2. 電力變壓器
      為了把發(fā)電廠發(fā)出的電能比較經濟地傳輸、合理地分配以及安全地使用,都需要用到電力變壓器。電力變壓器是一個靜止的電器,它是由繞在同一個鐵芯上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繞組,通過交變磁通相互聯系,它的功能是把一種等級的電壓變成為同頻率的另一種等級的電壓。
     (二)變電站安裝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1. 一般注意事項
    (1)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 及以上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均為高處作業(yè)。
    (2)凡參加高處作業(yè)的人員,應每年進行一次體檢。
    (3)高處作業(yè)均應先搭設腳手架,使用高空作業(yè)車、升降平臺或采取其他防止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4)在屋頂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作業(yè)人員應使用安全帶。
    (5)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 m時,應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6)安全帶和專作固定安全帶的繩索在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安全帶應定期抽查檢驗,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7)在電焊作業(yè)或其他有火花、熔融源等的場所使用的安全帶或安全繩應有隔熱防磨套。
    (8)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并應采用高掛低用的方式。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隔離開關(刀閘)支持絕緣子、CVT 絕緣子、母線支柱絕緣子、避雷器支柱絕緣子等。
    (9)高處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安全帶是否拴牢。高處作業(yè)人員在轉移作業(yè)位置時不得失去安全保護。
    (10)高處作業(yè)使用的腳手架應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上下腳手架應走斜道或梯子,作業(yè)人員不準沿腳手桿或欄桿等攀爬。
    (11)高處作業(yè)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工件、邊角余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并有防止墜落的措施,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發(fā)生高處墜落事故。
    (12)在進行高處作業(yè)時,除有關人員外,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采取有效隔離措施,如鋪設木板等。
    (13)禁止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應用繩索拴牢傳遞,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14)高處作業(yè)區(qū)周圍的孔洞、溝道等應設蓋板、安全網或圍欄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同時應設置安全標志,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15)低溫或高溫環(huán)境下作業(yè),應采取保暖和防暑降溫措施,作業(yè)時間不宜過長。
     (16)在5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雷電、冰雹、大霧、沙塵暴等惡劣天氣下,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yè)。特殊情況下,確需在惡劣天氣進行搶修時,應組織人員充分討論必要的安全措施,經本單位分管生產的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
     (17)腳手架的安裝、拆除和使用,應執(zhí)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及國家相關規(guī)程規(guī)定。
      (18)利用高空作業(yè)車、帶電作業(yè)車、叉車、高處作業(yè)平臺等進行高處作業(yè)時,高處作業(yè)平臺應處于穩(wěn)定狀態(tài),需要移動車輛時,作業(yè)平臺上不得載人。
         2.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使用的起重工具、繩索、安全帶等應詳細檢查,不合格的不準使用,不準以小代大。
      (2)工作前指揮人與吊車司機應統一指揮信號。
      (3)在起吊過程中,設安全監(jiān)護人,在各個受力地錨必須有專人看護。
      (4)起吊橫梁時,控制荷重位置,在橫梁兩端系拉繩控制方向,以便就位。
      (5)禁止在下班后或休息時,吊車懸掛重物。
      (6)嚴禁在起吊物件上站人。
      (7)嚴禁在起吊過程中重物下面站人。
      (8)禁止在起吊高度的1.2倍半徑內有其他作業(yè)和非作業(yè)人員在內,施工人員應戴安全帽,高處作業(yè)系安全帶。
      (9)在桿根沒有固定好及二次澆灌未達到混凝土規(guī)定強度時間內不準拆除拉線。
     (10)嚴格執(zhí)行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11)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命令票制度,工作票內容認真填寫,并每天向全體工作人員宣讀。
    (12)服從指揮、認真負責、分工明確、責任分清、互相關心、互相監(jiān)督,不得隨意離崗。
       三、停電作業(yè)、帶電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一)停電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1)停電作業(yè)前,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應根據線路施工設計圖中交叉跨越點斷面圖,會同運行人員對交叉跨越處現場進行實地勘察,核對需停電電力線路的名稱、電壓等級、跨越處兩側的起止桿塔號、有無分支線及同桿塔架設的多回電力線。根據現場勘察的結果,確定停電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2)施工單位應向運行單位提交書面停電申請(包括工作任務、人員狀況和安全措施要求)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運行單位審查同意后,應由所在運行單位嚴格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線路部分)》規(guī)定簽發(fā)"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3)停電、送電工作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嚴禁采用口頭或約時停電、送電。
    (4)參加停電作業(yè)的人員應使用近電報警裝置。
    (5)在未接到停電許可工作命令前,嚴禁任何人接近帶電體。
    (6)工作負責人在接到已停電許可工作命令后,必須首先安排人員進行驗電,驗電必須使用相應電壓等級的合格的驗電器或絕緣棒。驗電時必須戴絕緣手套并逐相進行;驗電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同桿塔架設多層電力線時,應先驗低壓、后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
     (7)裝設接地裝置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各種設備及作業(yè)人員的保安線接地的截面均不得小于16 mm2,停電線路的工作接地截面不得小于 25 mm2。
       ②接地線應采用編織軟銅線,不得使用其他導線。
       ③接地線不得用纏繞法連接,應使用專用夾具,連接應可靠。
       ④ 接地棒宜鍍鋅,截面不應小于6mm2,插入地下的長度應大于0.6 m。
       ⑤裝設接地線時,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或地線端;拆除時的順序相反。
       ⑥掛接地線或拆接地線時必須設監(jiān)護人;操作人員應使用絕緣棒(繩)或戴絕緣手套,并穿絕緣鞋。
     (8)掛拆工作接地線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 驗明線路確無電壓后,工作人員必須立即在作業(yè)范圍的兩端掛工作接地線,同時將三相短路;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必須掛工作接地線。
       ②同桿塔架設有多層電力線時,應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下層、后掛上層。工作接地線掛完后,應經工作負責人檢查確認后方可開始工作。
       ③若有感應電壓反映在停電線路上時,應在工作范圍內加掛工作接地線。在拆除工
作接地線時,應防止感應電觸電。
       ④在絕緣架空避雷線(光纜)上工作時,也應先將該架空避雷線(光纜)接地。
       ⑤掛工作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避雷線(光纜)端;接地線連接應可靠,不得纏繞。拆除時的順序與此相反。
       ⑥裝、拆工作接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絕緣棒或絕緣繩,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
     (9)工作間斷或過夜時,作業(yè)段內的全部工作接地線必須保留;恢復作業(yè)前,必須檢查接地線是否完整、可靠。
     (10)施工結束后,現場作業(yè)負責人必須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待全部作業(yè)人員(包括工具、材料)撤離桿塔后方可命令拆除停電線路上的工作接地線;工作接地線一經拆除,該線路即視為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桿塔進行任何工作。
    (11)工作終結后,工作負責人應報告工作許可人,報告的內容如下∶工作負責人姓名,該線路上某處(說明起止桿塔號、分支線名稱等)工作已經完工,線路改動情況,工作地點所掛的工作接地線已全部拆除,桿塔和線路上已無遺留物,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可以送電。
     (二)鄰近帶電體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1)在帶電線路桿塔上的工作∶
       ①在帶電桿塔上刷油,除鳥窩,緊桿塔螺絲,檢查架空地線(不包括絕緣架空地線),查看金具、瓷瓶工作時,作業(yè)人員活動范圍及其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導線最小距離不得小于表5-1 中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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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行上述工作必須使用絕緣繩索、絕緣安全帶,風力應不大于5級,并應有專人監(jiān)護。如不能保持表 5-1 要求的距離時,應按照帶電作業(yè)工作進行。

      ②在10 kV及以下的帶電桿塔上進行工作,工作人員距最下層高壓帶電導線垂直距離不得小于0.7 m。
     (2)鄰近或交叉其他電力線路的工作∶
       ①停電檢修的線路如與另一回帶電線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時可能與另一回導線接觸或接近至危險距離以內(見表5-2),則另一回線路也應停電并予接地。接地線可以只在工作地點附近安裝一處。
       另一回線路的停電和接地,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若另一回電力線路屬于其他單位,,則工作負責人應向該單位要求停電和接地,并且確實看到該線路已經接地后,才可開始工作。工作中應采取防止損傷另一回線的措施。如鄰近或交叉的線路不能停電時,必須遵守有關規(guī)定。
       ②在帶電的電力線路鄰近進行工作時,有可能接近帶電導線至危險距離以內,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a.采取一切措施,預防與帶電導線接觸或接近至危險距離以內。牽引繩索和拉繩等至帶電導線的最小距離應符合表 5-2 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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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在交叉擋內放落、降低或架設導、地線工作,只有停電檢修線路在帶電線路下面時才可進行,但必須采取防止導、地線產生跳動或過牽引而與帶電導線接近至危險范圍以內的措施。

       ④ 停電檢修的線路如在另一回線路的上面,而又必須在該線路不停電情況下進行放松或架設導、地線以及更換瓷瓶等工作時,必須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安全措施應由工作人員充分討論后經工區(qū)批準執(zhí)行。措施應能保證∶
       a. 檢修線路的導線、地線牽引繩索等與帶電線路的導線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b. 要有防止導、地線脫落、滑跑的后備保護措施。
      ⑤在發(fā)電廠、變電所出入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的相互靠近的(100m以內)平行或交叉線路,要求∶
       a. 做判別標志、色標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使工作人員能正確區(qū)別哪一條線路是停電線路。
       b. 在這些平行或交叉線路上進行工作時,應發(fā)給工作人員相對應線路的識別標記。
      c. 登桿塔前經核對標記無誤,驗明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地線后,方可攀登。
        d. 在這一段平行或交叉線路上工作時,要設專人監(jiān)護,以免誤登有電線路桿塔。
    (3)同桿塔架設多回線路中,部分線路停電的工作∶
      ① 在同桿共架的多回線路中,部分線路停電檢修,應在工作人員對帶電導線最小距離不小于表 5-1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時,才能進行。
      ②遇有5 級以上的大風時,嚴禁在同桿塔多回歸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工作。
      ③工作票簽發(fā)人和工作負責人對停電檢修的一回線路的正確稱號應特別注意。多回線路中每一回線路都應有雙重稱號,即線路名稱,左線或右線、上線或下線的稱號。面向線路桿塔號增加的方向,在左邊的線路稱為左線,在右邊的線路稱為右線。
工作票中應填寫停電檢修線路的雙重稱號。
    (4)工作負責人在接受許可開始工作的命令時,應向工作許可人問明哪一回線路(左右線或上下線)已經停電接地,同時在工作票上記下工作許可人告訴的停電線路的雙重稱號,然后核對所指的停電線路是否與工作票上所填的線路相符。如不符或有任何疑問時,工作負責人不得進行工作,必須查明已停電的線路確實是哪一回線路后,方能進行工作。
    (5)在停電線路地段裝設的接地線,應牢固可靠、防止擺動。斷開引線時,應在斷引線的兩側接地。如在絕緣架空地線上工作時,應先將該架空地線接地。
     (6)工作開始以前,工作負責人應向參加的工作人員指明哪一回線路已經停電,哪一回線路仍帶電,以及工作中必須特別注意的事項。
     (7)為了防止在同桿塔架設多回線路中誤登有電線路,還應采取如下措施:
       ①各條線路應用標志、色標或其他方法加以區(qū)別,使登桿塔作業(yè)人員能在攀登前和在桿塔上作業(yè)時,明確區(qū)分停電和帶電線路。
       ②應在登桿塔前發(fā)給作業(yè)人員相對應線路的識別標記。
      ③ 作業(yè)人員登桿塔前核對標記無誤,驗明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地線后,方可攀登。
       ④ 登桿塔和在桿塔上作業(yè)時,每基桿塔都應設專人監(jiān)護。
    (8)在桿塔上進行工作時,嚴禁進入帶電側的橫擔,或在該側橫擔上放置任何物件。
    (9)綁線要在下面繞成小盤再帶上桿塔使用。嚴禁在桿塔上卷繞綁線或放開綁線。
    (10)向桿塔上吊起或向下傳遞工具、材料等物體時,應使用絕緣繩索傳遞,保持表 5-2的安全距離。
    (11)放線或架線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導線或架空地線由于擺動或其他原因而與帶電導線接近至危險范圍以內。在同塔桿架設的多回線路上,下層線路帶電、上層線路停電作業(yè)時,不準放、撤導線和做地線工作。
    (12)絞車等牽引工具應接地,放落和架設過程中的導線亦應接地,以防止帶電的線路發(fā)生接地短路時產生感應電壓。
     (三)帶電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1.帶電作業(yè)及其優(yōu)點
      帶電作業(yè)又稱不停電作業(yè),是在運行線路上或其他帶電設備進行檢修或改造的一種方法。帶電作業(yè)無需停電,節(jié)約了停電檢修時間,保證不間斷供電;在帶電線路或其他帶電設備上作業(yè),可處理缺陷,減少為停電而增加的設備,減少建設投資。
       2. 帶電作業(yè)種類
       帶電作業(yè)方法分為間接作業(yè)法和直接作業(yè)法兩種。
    (1)間接作業(yè)法∶作業(yè)人員站在接地體上(桿塔或地面上),并用帶電設備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利用絕緣工具,對帶電設備進行檢修,即地一人一絕緣工具一帶電設備。間接作業(yè)法適用于35 kV 及以下電壓等級的線路檢修。
    (2)直接作業(yè)法;作業(yè)人員在帶電設備上,與帶電設備同等電位的作業(yè)方法。直接作業(yè)法可分為等電位作業(yè)和自由電位作業(yè)。
       3. 一般規(guī)定
    (1)本規(guī)定適用于在海拔1000 m及以下,交流10~500 kV 的高壓架空電力線路,變電所(發(fā)電廠)電氣設備上采用等電位、中間電位和地電位方式進行的帶電作業(yè),以及低壓帶電作業(yè)。兩線一地的線路及電氣設備上不宜進行帶電作業(yè)。
   (2)帶電作業(yè)應在良好天氣下進行。如遇雷、雨、雪、霧不得進行帶電作業(yè),風力大于5 級時,一般不宜進行帶電作業(yè)。
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在惡劣天氣進行帶電搶修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充分討論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經廠(局)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
    (3)對于比較復雜、難度較大的帶電作業(yè)新項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必須進行科學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編制操作工藝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廠(局)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行和使用。
    (4)帶電作業(yè)工作票簽發(fā)人和工作負責人應具有帶電作業(yè)實踐經驗。工作票簽發(fā)人必須經廠(局)領導批準,工作負責人也可經工區(qū)領導批準。
    (5)帶電作業(yè)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員應由具有帶電作業(yè)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人不得直接操作。監(jiān)護的范圍不得超過一個作業(yè)點。復雜的或高桿塔上的作業(yè)應增設(塔上)監(jiān)護人。
    (6)帶電作業(yè)工作票簽發(fā)人和工作負責人對帶電作業(yè)現場情況不熟悉時,應組織有經驗的人員到現場查勘。根據查勘結果作出能否進行帶電作業(yè)的判斷,并確定作業(yè)方法、所需工具以及應采取的措施。
    (7)帶電作業(yè)工作負責人在帶電作業(yè)工作開始前應與調度聯系,工作結束后應向調度匯報。
    (8)帶電作業(y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用重合閘,并不得強送電∶
      ①中性點有效接地的系統中有可能引起單相接地的作業(yè)。
      ②中性點非有效接地的系統中有可能引起相間短路的作業(yè)。
      ③ 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認為需要停用重合閘的作業(yè)。嚴禁約時停用或恢復重合閘。
    (9)在帶電作業(yè)過程中如設備突然停電,作業(yè)人員應視設備仍然帶電。工作負責人應盡快與調度聯系,調度未與工作負責人取得聯系前不得強送電。
        4. 一般技術措施
     (1)人身與帶電體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表5-3 中的規(guī)定。

 四、電信線路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一)電信線路
      電信線路是國家通信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保證信息傳遞的通路。目前長途干線中的線路主要使用大芯數的光纜;另有衛(wèi)星、微波等無線線路。
       一般用光纜傳遞信息,也有用微波電路;通信局到用戶間,主要是以電線電纜線路為主,到小區(qū)的寬帶也用光纜加電纜連接。
       1. 電信線路組成
       電信線路由架空線路、埋設線路和無線電路組成。
       架空線路∶含電桿、電線、電纜、線擔、隔電子、拉線及其他附屬設備。
       埋設線路∶含地下、水底、海底、管道電纜,人孔、標石、水線標志牌、無人值守載波增音站、電纜充氣站及其他附屬設備。
       無線電路∶含無人值守微波站,微波無源反射板,無線電收、發(fā)信天線,微波和衛(wèi)星通信地面站的天線,天線饋線的桿塔、導線、波導及其他附屬設備。
       2.微波塔
      微波塔又稱為微波鐵塔、微波通信鐵塔,是無線電路構成的基礎設備。多建于地面、樓頂和山頂。微波塔承風能力強,塔架多采用角鋼材料輔以鋼板材料,也可全部采用鋼管材料組成,塔架各構件之間采用螺栓連接,全部塔架構件在加工完畢后經過熱鍍鋅防腐處理。角鋼鐵塔由塔靴、塔身、避雷塔、避雷針、平臺、爬梯、天線支架、饋線架及避雷引下線等部件組成。
      主要功能∶支持電信信號發(fā)射。
    (二)電信線路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要求
       1. 一般安全注意事項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要定期展開安全教育活動,嚴格監(jiān)督安全工作規(guī)定的貫徹執(zhí)行。
    (2)凡屬高處作業(yè)人員,每年至少檢查身體一次。
    (3)工作前應由使用人對使用工具、器材進行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4)如遇有惡劣天氣,如大風、雷雨等應停止高處作業(yè)。雷雨將至時不得在電線下停留。雷雨季節(jié)之前必須接好避雷裝置和接地線。
    (5)愛護莊稼,盡量不穿越莊稼地。如必須穿越時,應十分小心避免損壞莊稼。工作結束后應整理好場地。
    (6)整修天線和饋線時,必須和機房取得聯系,征得值機人員同意后,懸掛停機牌于相關機器上方可工作,工作完畢后通知值機人員進行復核試機。工作需要出入電網時,應先與相關部門聯系妥當,辦理好停電手續(xù)后方可出入電網,完畢后通知相關部門。
    (7)交通運輸工具必須由專人駕駛,他人不得隨意開動。
    (8)施工前,施工負責人須熟悉工作內容和要求,了解工作場地環(huán)境有無帶電線路或建筑物等情況,要采取有效措施或交涉停電。
    (9)上班前禁止喝酒。
       2. 高處作業(yè)安全操作
    (1)經醫(yī)生檢查凡患有貧血、高血壓、抽筋、心臟病及嚴重關節(jié)炎等不適合高處作業(yè)的疾病,不得參加高處作業(yè)。
    (2)坐吊板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認真檢查升空工具。擔任升高的工作人員必要時需親自檢查升空工具,認為不妥時,提出意見,加以解決后再行升空。
    (3)在生疏地區(qū),對不熟悉的桿塔,上桿前必須了解桿塔和拉線情況,或先檢查后上桿。
    (4)上舊天線木桿,應邊上邊檢查腳釘及塔身,過接口時應掛好安全帶或安全腰帶;過接口后再攏好腰繩、腰帶上桿。
    (5)上桿塔時必須帶保安帶,必要時可帶保安吊帶。上桿塔到工作位置后,把保安用具系好,方能工作。
    (6)桿上工作時要注意腳釘是否牢固。在桿頂工作時,束腰繩應放在拉線下,否則腰部低于桿頂至少 50 cm。
    (7)有人上桿工作時,禁止閑雜人員站在桿旁。并禁止在桿下同時進行工作。
    (8)桿上工作和桿下配合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9)上、下桿時禁止隨身攜帶笨重物件,笨重物件應用繩子吊上或吊下。輕便物件應裝在工具袋內,總重量不得超過3 kg。工具、器材不得從桿上往下拋,要用繩子放下。
    (10)桿上作業(yè)如失手掉下東西,要立即呼喚地面人員注意避開。
    (11)在桿上工作如感到過于疲勞,體力不支時要立即下來。禁止催促桿上人員加快工作和上下桿。
   (12)上桿腳釘(鐵塔上腳蹬)結冰時,需將冰除去后才能上桿工作。風級在5級以上時停止桿上工作。
       3.立桿塔操作安全技術措施
    (1)立桿前由工地負責人講解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項,分工應明確,各自堅守工作崗位。立、倒桿至少要有7 人參加(其中至少有4~5 名熟練的線務員)。
    (2)立桿前應做好各方面準備工作,由工地負責人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
    (3)埋設地錨要由專人負責檢查,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4)立桿塔時臨時拉線必須用鋼絲繩,在高度不超過23 m 時可用優(yōu)質麻繩代替。
    (5)用電動卷揚機或拖拉機(稱過軸傳動或絞車)立桿塔時,操作絞車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機械性能和使用方法。開車時必須放在低速擋。嚴禁對機械絞車安排不熟練的人操作。
    (6)整體立桿(塔)必須固定好桿塔底座的鋼絲繩,以防桿塔底座移動和傾斜。
    (7)以桿塔基點為圓心、以桿高為半徑的圓周范圍內作為施工區(qū),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絞車應安裝在安全的地方。
    (8)當桿塔吊離地面時,要進行一次全面受力檢查(特別是地錨和桿塔本身)和設備安全檢查,確認全部正常后方可繼續(xù)豎立。當桿塔立至70°~80°左右時停止,將各方拉線用緊線器固定好,再徐徐升起,待立至85°左右時,應暫停,調整拉線將桿塔初步校直,打好保險后( 即把拉線固定好)方可上桿工作。
     (9)桿上有人工作時,不得調動拉線。
     (10)上層拉線和單層拉線要用兩只緊線器,以防萬一脫扣。
     (11)桿上接桿時桿上作業(y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地面指揮人員和桿上作業(yè)都要密切配合。撐桿應用紅線標好重心位置,綁扎撐桿時,紅線不得超過支持木桿的頂部;在升撐桿和木桿時,桿頂控制人員不得用手直接控制,必須用繩索控制。
    (12)架設饋線桿(尤其是水泥桿或過重木桿)一般用三腳架,特殊情況可用枷杠或其他方法。使用三腳架時,三腳架垂直高度必須大于被立桿高度的二分之一。立或放倒水泥電桿時嚴防撞擊和拋擲。
       4. 拆桿塔操作安全技術措施
    (1)拆桿前必須對桿身、拉線、地錨等主要部位作全面檢查。如有腐朽嚴重者,應加幫桿或加臨時拉線和地錨等措施,確認正常后方可拆桿。
    (2)拆除舊桿塔時,撐桿后方拉線,一般應設臨時地錨。如用原桿地錨時,作為鐵線或鋼線絞合的地錨套禁止使用,如為圓鋼地錨拉桿時應檢查其腐銹情況后,再確定能否使用。
    (3)被拆桿塔倒至與地面成80°左右時,應對各受力點和桿身變形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xù)拆桿。拆桿塔時絞車轉速不得過快。
    (4)當被拆桿塔接近地面時應墊上橫木,人在桿身兩側工作,嚴禁在木桿下方工作或穿行。
    (5)拆饋線桿時,上桿前先檢查桿根腐朽情況,嚴重者要采取加固措施方可上桿。桿上線條拆除時要用緊線器松開,用繩系到地面。嚴禁用鉗子剪斷,以防止突然受力發(fā)生倒桿事故。
      五、電力、電信等線路架設作業(yè)安全管理
    (1)經醫(yī)生診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糖尿病以及患有其他不宜從事高處作業(yè)和登高架設作業(yè)病癥的人員,不允許參加高處作業(yè)。
    (2)發(fā)現現場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精力不集中等癥狀時,禁止登高作業(yè)。
    (3)高處作業(yè)應使用安全帶(繩),安全帶(繩)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定期進行試驗。高處作業(yè)人員應衣著靈便,宜穿軟底鞋。
    (4)能在地面進行的工作,不在高處作業(yè);高處作業(yè)能在地面上預先做好的工作,必須在地面上進行,盡量減少高處作業(yè)和縮短高處作業(yè)時間。
    (5)安全帶(繩)應掛在牢固的構件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安全帶不得低掛高用,禁止系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凡墜落高度在2.0 m 以上的工作平臺、人行通道(部位),在墜落面?zhèn)葢O置固定式防護欄桿。
    (7)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或墜落相對高度超過1.5m 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8)在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不準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彩鋼板屋頂)進行工作。
    (9)樓梯、鋼梯、平臺均應采取防滑措施。直鋼梯高度超過3m時,應裝設護籠,以防上、下梯子時墜落。
    (10)砍剪樹木時,不應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樹枝,并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不得系在待砍剪樹枝的斷口附近或以上。不得攀登已經鋸過或砍過的未斷樹木。
    (11)使用絕緣斗臂車作業(yè),必須先檢查絕緣臂為合格狀態(tài),在絕緣斗中的作業(yè)人員應正確使用安全帶和絕緣工具。
導用汽車吊(斗臂車)懸掛吊籃上人作業(yè)。不得用斗臂起吊重物。在斗臂上工作應使用安全帶。
    (12)上桿塔作業(yè)前,應先檢查根部、基礎和拉線是否牢固。新立電桿在桿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臨時拉線前,嚴禁攀登。遇有沖刷、起土、上拔或導地線、拉線松動的電桿,應先培土加固,打好臨時拉線或支好桿架后,再行登桿。
   (13)登桿塔前,應先檢查登高工具、設施,如腳扣、升降板、安全帶、梯子和腳釘、爬梯、防墜裝置等是否完整牢靠。禁止攜帶器材登桿或在桿塔上移位。嚴禁利用繩索、拉線上下桿塔或順桿下滑。
   (14)上橫擔進行工作前,應檢查橫擔連接是否牢固和腐蝕情況,檢查時安全帶(繩)應系在主桿或牢固的構件上。
   (15)在桿塔高空作業(yè)時,應使用有后備繩的雙保險安全帶,安全帶和保護繩應分掛在桿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構件上,應防止安全帶從桿頂脫出或被鋒利物損壞。人員在轉位時,手扶的構件應牢固,且不得失去后備保護繩的保護。220 kV 及以上線路桿塔宜設置高空作業(yè)人員上下桿塔的防墜安全保護裝置。
  (16)鋼管桿橫擔處應設有檢修人員轉位時手扶用的牢固的手扶構件。
  (17)生產廠房裝設的電梯,使用前應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取得準用證,并定期檢驗。電梯應有專責人負責維護管理。嚴格執(zhí)行安全使用規(guī)定和定期檢驗、維護、保養(yǎng)制度。電梯的安全閉鎖裝置、自動裝置、機械部分、信號照明等有缺陷時必須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傷亡事故。
       六、事故案例
    (一)分解組立鐵塔高處墜落事故 1.事故經過
      某年11月6日,在某330 kV 線路分解組立184 號鐵塔頭部時,因塔上工作人員不足,負責人宋某就派臨時工朱某上塔。當時,負責人胡某提出臨時工上塔不合適,但宋某堅持讓朱某上塔。吊裝完右導線橫擔后,朱某右手提3 t滑車,左手扶橫擔主材,沿橫擔下平面向左側轉移。在走到橫擔與塔身連接處時,手剛抓到131號斜鐵,突然斜鐵下滑,朱某失去平衡,從30 m 高處墜落,經搶救無效死亡。
       2.事故原因
    (1)按照要求,塔材組裝時,所有塔材不得浮擱在塔身上,應安裝完畢全部固定螺栓,同時高處作業(yè)人員在轉移作業(yè)位置時不得失去保護。朱某手抓斜鐵,身體失去平衡且無防護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負責人宋某安全意識薄弱,明知朱某無高處作業(yè)安全操作證,指派其上塔作業(yè),是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
    (3)朱某無高處作業(yè)操作證,缺乏高處作業(yè)的基礎知識、安全技能,安全意識薄弱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二)"2·13"沙昌二回線高處墜落事故 1.事故經過
      某年2月 13 日,在沙昌二回線456號發(fā)生"2·13"倒抱桿死亡3 人的重大事故。456號為酒杯形鐵塔,采用兩根單抱桿同時吊裝導線橫擔的分解組塔方法。現場布置是兩根輕型格構式抱桿分別綁在左右曲臂(即鐵塔圖第三段)上,僅從抱桿頂各打一反向拉線(即受力反向側),側拉線打在第三段平口材上,水平拉線連接在第三段平口材之間。在順線路方向兩根抱桿同時起吊總重量為2026 kg的導線橫擔中,當橫擔離第三段平口1m處時,塔上 3 名人員到第三段上準備橫擔就位操作,左右曲臂于K節(jié)點處突然同時向橫線路方向的右側彎折,抱桿隨之折彎而倒下,橫擔墜地,塔上3名工人從高度30 m的右曲臂上墜落,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2. 事故原因
    (1)施工中未按技術交底要求進行分解吊裝。技術交底明確規(guī)定單根抱桿允許最大吊重 500 kg,如果考慮不平衡系數,兩根抱桿的允許吊重僅833 kg,抱桿嚴重超載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抱桿未設置可靠的四方臨時拉線,側拉線打在第三段平口材上是一種錯誤的布置方式,因為上曲臂是不穩(wěn)定結構;酒杯塔曲臂的K節(jié)點處是受力薄弱部位,未裝橫擔又未加固之前,上曲臂就承受彎載荷,是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
    (三)立桿觸電死亡事故
     1. 事故經過
     某通信工程公司承接某地光纜線路工程。工程規(guī)模為8 芯 20 km 架空光纜,新立桿 378 根。該公司將工程中立桿、布放鋼絞線、8 芯架空光纜、拉線等工作量分包給個人王某。隨后,王某又轉包給農民張某。施工當天,凌晨5 點左右,張某安排民工李某帶領8名民工在現場施工,該地區(qū)有 10 kV高壓變壓器等設施,原設計路由在變壓器后面12m立桿,李某在安排施工時,沒有按設計路由施工,而是在變壓器高壓線正下方1.5 m處立桿。由于桿長7m,高壓線距地面高度 6.1m,7點30分左右在立第二根桿子時,桿頂接觸高壓線,發(fā)生了3死2傷的重大傷亡事故。
       2.事故原因
    (1)施工人員未按設計路由施工,是造成此次傷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程承包單位違規(guī)分包工程,由于經濟利益的驅動又造成工程被第二次轉包,施工隊無施工資質是造成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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