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渡縣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為做好彌渡縣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有關規(guī)定,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1〕2號)的要求,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屬于以下情況的人員:
(一)戶籍在彌渡縣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二)持有彌渡縣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持有大理州公安機構簽發(fā)且在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在大理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的,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上述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時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本縣申請人相同;
(四)駐彌渡縣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學歷條件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含初級職業(yè)學校文化、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三)身體條件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2010〕12號)要求及《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要求,在彌渡縣人民醫(yī)院體檢或縣級及以上公立醫(y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考試要求
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
(六)免試認定
彌渡縣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學的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請直接認定:
1.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可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相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
2.高等院校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yè)?啤⒈究坪徒逃T士的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可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
3.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學教育專業(yè)專科、本科和教育碩士的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可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
其他情況均按照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執(zhí)行。
三、報名流程
(一)網上申報
1.報名網址
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
2.網報時間
春季:5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6月1日至6月6日網站維護,網站訪問功能關閉,期間不能開展網報,如遇政策調整另行公告)。
秋季:9月10日9:00至30月10日17:00(如遇政策調整另行公告)。
3.認定機構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州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不在本縣認定。申報時應按提示選擇認定機構相應現(xiàn)場確認點。
4.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確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確定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專業(yè)相同。
5.申請人應根據(jù)網報系統(tǒng)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1寸電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與粘貼在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
網報系統(tǒng)開通個人信息實名核驗功能,請申請人準確填寫本人信息,如果實名核驗不能通過將無法進行認定申報(關于實名核驗問題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中“常見問題”第4條)。
(二)現(xiàn)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應及時按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xiàn)場確認。
1.春季確認時間及地點:5月20日至6月30日17:00(雙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確認地點:彌渡縣彌城鎮(zhèn)建設西路64號彌渡縣教育體育局三樓人事股。
2.秋季確認時間及地點:9月20日至10月10日17:00(雙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確認地點:彌渡縣彌城鎮(zhèn)建設西路64號彌渡縣教育體育局三樓人事股。
現(xiàn)場確認需提交的有關材料:
1.身份證明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駐彌渡縣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2.學歷證明
(1)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網報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2)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3.體檢表
《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表》原件(見附件2)。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5. 證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與網報上傳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6. 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者,需提供有效期內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通過系統(tǒng)核驗,無需現(xiàn)場提供材料。
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此類人員現(xiàn)場確認時需提供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完整成績單和教育實習鑒定表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注:申請人在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所需材料凡經網報系統(tǒng)電子信息校驗通過的,不再提交紙質材料。此處所指的紙質材料包括學歷證明、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校驗不通過及其它系統(tǒng)暫無法校驗的材料則需提供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將在受理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人對認定機構審核認定過程及結果可在網上(http://www.jszg.edu.cn)查看,認定機構不再另行通知。符合認定條件者,請于認定結束日30天內,持身份證到彌渡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領取教師資格證書,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加入QQ群(710405842)進行咨詢或撥打電話0872-8164960。
四、認定機構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 彌渡縣彌城鎮(zhèn)建設西路64號彌渡縣教育體育局三樓人事股。
咨詢電話:0872-8164960
五、其他事項
(一)其他未盡事宜詳請加入QQ群(710405842)進行咨詢或撥打電話0872-8164960。
(二)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xiàn)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或現(xiàn)場審核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各認定機構要結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勢,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jù)當?shù)胤揽匾螅瑖栏衤鋵嵏黜椃揽卮胧,錯時錯峰合理安排時間,安全有效推進認定工作。
(四)根據(jù)規(guī)定,申請人每年只允許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五)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附件:1.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彌渡縣教育體育局
2021年4月30日
來源:http://www.midu.gov.cn/xxgkml/c103902/202104/9d50e8c646174551a7ea11604d4caae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