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械的軌道與車輪
一、起重機械的軌道
起重機械的軌道是由鋼軌鋪設而成的起重機械運行路線,能保證起重機械沿規(guī)定線路運行,并向基礎傳遞車輪壓力。
軌道通常由兩條鋼軌組成。當起重機械運行工作時,軌道不能有橫向和縱向的移動,軌道還要便于調整。軌道鋼軌的金屬固定零件應無裂紋、松脫和腐蝕;如有裂紋,應及時更換,其他缺陷也應及時處理。
1.混凝土結構的起重機軌道安裝偏差要求
軌道中心線位置偏差 ±5mm。軌道頂面標高偏差±5mm。兩條軌道中心線間距離,當?shù)踯嚳缍?/span>≤ 10 m時,偏差為±5mm;當?shù)踯嚳缍?/span>>10m 時,偏差為±[5+0.25(S-10)]mm(S為吊車跨度,單位為mm)。廠房橫向同一位置兩條平行軌道頂面的標高相對偏差應≤ 10 mm。
2. 鋼梁結構的起重機軌道安裝偏差要求
吊車梁中心線的位置對設計定位軸線的偏差應≤ 5 mm,軌道中心線位移偏差應≤吊車梁腹板厚度的1/2,兩條軌道中心線間距離偏差應≤ 3 mm,廠房橫向同一跨間同一位置上兩條軌道頂面的標高差在吊車梁支座處應≤ 10 mm、在吊車梁其他處應≤ 15 mm,兩鄰接的吊車軌端相互間橫向位移和高低差應≤ 1 mm。
二、起重機械的車輪
起重機械的車輪是用來支承起重機械自重及所承受載荷,并使起重機械在軌道上往返行駛的裝置。
起重機械的車輪按輪緣形狀分為雙輪緣車輪、單輪緣車輪和無輪緣車輪,如圖1-13 所示。
車輪的踏面形狀有圓柱形、圓錐形和鼓形。
1. 車輪的報廢
在鋼軌上工作的車輪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報廢:
(1)影響性能的表面裂紋等缺陷。
(2)輪緣厚度磨損達原厚度的50%。
(3)輪緣彎曲變形達原厚度的20%。
(4)踏面厚度磨損達原厚度的15%。
(5)當運行速度低于50m/min時,圓度達1mm;當運行速度高于50 m/min 時,圓度達0.1 mm。
2.車輪啃軌的特征和原因
(1)車輪啃軌的特征。車輪啃軌會有以下現(xiàn)象出現(xiàn)∶
1)軌道側面有一條明亮的痕跡,嚴重的痕跡上有毛刺。
2)車輪輪緣內側、軌道頂面有亮斑。
3)起重機行駛時,在短距離內輪緣與軌道間隙有明顯的變化。
4)起重機運行中,特別是啟動與制動時,車體走偏、扭擺。
(2)引起車輪啃軌的原因主要如下∶軌道安裝精度超差,分別驅動的電動機轉速不一致、起車不同步,兩主動輪直徑不一致、車輪安裝精度超差,金屬結構變形等。
起重機械的電氣系統(tǒng)
一、起重機械的配電系統(tǒng)要求
配電系統(tǒng)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1)起重機械應裝設切斷起重機械總電源的電源開關。電源開關可以是隔離開關、與開關電器一起使用的隔離器、具有隔離功能的斷路器。上述三種形式的電源開關應符合《機械電氣安全 機械電氣設備第32部分∶起重機械技術條件》(GB/T 5226.32—2017)中5.3.2、5.3.3的要求。
(2)起重機總電源回路應設置總斯路器
總斷路器的控制應具有電磁脫扣功能其定電流應大于起重機額定工作電流,電磁脫扣電流整定值應大于起重機最大工作電流
總斷路器的斷弧能力應能斷開在起重機上發(fā)生的短路電流。
(3)起重機動力電源回路宜裝設能夠分斷動力線路的接觸器。
(4)每臺起重機械應各個或多個可從操作控制站操作的緊急停止開關,當有緊急情況時,應能夠停止所有運動的驅動機構
需要時、緊急停止開關其他部位。對于那些可造成附帶危險的起重機械驅動機構,不需要停止所有的機構例如,對于門式起重機,利用其靠近地面所設置的緊急停止開關、在地面上操作停止起重機大車運行即可。
緊急停止開可能造成物品墜落的動力回路(如電磁盤、氣動吸持裝置)
緊急停止開關應為紅色、并且不能自動復位。
二、起重機械的電氣保護要求
起重機械的電氣保護,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電動機保護
電動機應具有如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保護功能,具體選用應按電動機及其控制方式確定∶
(1)瞬動或反時限動作的過電流保護,其瞬時動作電流整定值應約為電動機最大啟動電流的1.25 倍。
(2)在電動機內設置熱傳感元件。
(3)熱過載保護。
2.線路保護
所有線路都應具有短路或接地引起的過電流保護功能,在線路發(fā)生短路或接地時,瞬時保護裝置應能分斷線路。對于導線截面較小、外部線路較長的控制線路或輔助線路,當預計接地電流達不到瞬時脫扣電流值時,應增設熱脫扣功能,以保證導線不會因接地而引起絕緣燒損。
3.錯相和缺相保護
當錯相和缺相會引起危險時,應設錯相和缺相保護。
4.零位保護
起重機各傳動機構應設有零位保護。運行中若因故障或失壓停止運行后,重新恢復供電時,機構不得自行動作,應人為將控制器置回零位后,機構才能重新啟動。
5.失壓保護
當起重機供電電源中斷后,凡涉及安全或不宜自動開啟的用電設備均應處于斷電狀態(tài),避免恢復供電后用電設備自動運行。
6.電動機定子異常失電保護
起升機構電動機應設置定子異常失電保護功能,當調速裝置或正反向接觸器故障導致電動機失控時,制動器應立即上閘。
7.超速保護
對于重要的、負載超速會引起危險的起升機構和非平衡式變幅機構,應設置超速開關。超速開關的整定值取決于控制系統(tǒng)性能和額定下降速度,通常為額定速度的1.25-1.4倍。
8.照明與信號
(1)每臺起重機的照明、信號應設專用電路,電源應從主斷路器(或主刀開關)進線端分接。
當主斷路器(或主刀開關)斷開時,照明、信號電路不應斷電且電路及各分支電路均應設置短路保護。
(2)司機室內和電氣室的照明,照度應不低于30 lx。必要時可補充橋架下作業(yè)面用照明。
(3)固定式照明的電壓不宜超過220 V,可攜式照明的電壓應不超過36 V。
(4)當室外起重機總高度大于30 m,且周圍無高于起重機械頂尖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兩臺起重機械之間有可能相碰,或起重機械及其結構妨礙空運或水運時,應在其端部裝設紅色障礙燈。燈的電源應不受起重機停機影響而斷電。
(5)起重機應有指示總電源分合狀況的信號,必要時還應設置故障信號或報警信號。重要的操作指示器應有醒目的顯示,信號指示應設置在司機或有關人員視力、聽力可及的地點。
三、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控管理系統(tǒng)
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控管理系統(tǒng)是對起重機械工作過程進行監(jiān)控,對重要運行參數(shù)和安全狀態(tài)進行記錄并管理的系統(tǒng)。這一系統(tǒng)是起重機械電氣控制系統(tǒng)的一部分,非獨立產品。
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控管理系統(tǒng)的顯示要求如下∶
(1)系統(tǒng)應保證顯示信息在各種環(huán)境下清晰可辨,不干擾司機視線,不刺目。
(2)系統(tǒng)應具有起重機械作業(yè)狀態(tài)的實時顯示功能,能以圖形、圖像、圖表和文字的方式顯示起重機械的工作狀態(tài)和工作參數(shù)。系統(tǒng)顯示的文字應有簡體中文。
(3)系統(tǒng)的報警裝置應能向起重機械司機和處于危險區(qū)域內的人員發(fā)出清晰的聲光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