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橋式起重機(龍門吊/行車)證培訓考試報名流程
起重證:
起重證也叫行車證、天車證(代號:Q2),證書全國通用,國網(wǎng)查詢。4年一復審。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類似于汽車駕駛執(zhí)照,上崗必備。
橋式起重機,也稱為龍門吊、天車、行車,是在車間、倉庫。露天物料場等場地進行貨物或者物料的吊運起重設備,是使用范圍較廣,使用得最多的一種起重設備。由于天車不像龍門吊那樣長了“腿”,它需要架設在水泥柱上或者金屬支架上,并且需要在支架的兩側鋪設軌道才可以運行,由于沒有“腿”它可以充分利用橋架下面的空間吊運物料,不會受到來自地面的工作阻礙。
根據(jù)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特種設備目錄》,起重機司機分為:橋式起重機司機、塔式起重機司機、流動式起重機司機、門座式起重機司機、升降機司機、纜索式起重機司機。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第三十八條:“鍋爐、勵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轉用機動車輛的作業(yè)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統(tǒng)-格式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向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者管理工作!
橋式起重司機及相應指揮人員需要取得《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才能從事相應工作。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可上崗作業(yè)。證書每4年需要復審1次,需在有效期1個月以前講行復審。證書全國通用,管網(wǎng)可查,可支持異地復審,復審不需要參加考試。
起重機考證報考條件:
1、報考人年齡18周歲以上,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下。
2、報考人要身體健康,且符合工作場合要求。
3、報考人具備有初中或初中以上(含初中)的文化程度,并且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具有相應的技術和基礎知識。
4、申請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操作證需要具有相應的起重機械基礎知識,安全知識,法規(guī)標準知識,具備相應的實際操作技能。
起重機考證報考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1張。(可拍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我們自行打印)
2、報名申請表2份。(學校提供)
3、白底2寸照片4張
4、初中及初中以上的畢業(yè)證復印件2張。(沒有畢業(yè)證可開證明)
橋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流程:
1、起吊前要對大車、小車和吊鉤上升限位器進行空載試車、確認情況正常后方可使用。
2、起吊前要正確掌握物體的重量,嚴禁超負荷起吊,吊車上應設有標明起重能力的銘牌。
3、起吊重物接近定額負荷時,應先將重物吊升起不大于0.5米高度,再下落至地面前停止,來試驗制動器是否運轉正常。
4、司機上下天車,要走專用梯子和平臺,不準沿天車軌道或由這一天車爬到另一天車上。
5、駕駛室內應鋪絕緣板,無用之物嚴禁放在駕駛室內。
6、天車工作時,不準進行加油、擦抹和修理工作。
7、天車進行檢查和修理時,必須切斷電源,加鎖,并掛上警告標志。
8、天車空負荷運轉時,吊鉤必須升起至少超一個人高度。
9、天車帶負荷運行時,重物必須升起至少高于運行路線上最高障礙物的0.5米,吊物離地面高度一般不超過1米,物體離地高度較大時,要特別加強安全警戒。
10、必須垂直起吊重物,禁止用移動大車或小車的方法來拖運重物。
11、大車及小車必須以最緩慢的行速,逐漸靠近軌道的端部,大車一 般應距廠房墻壁1m左右停車。
12、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聯(lián)絡信號要事先規(guī)定好,如司機看不準信號時,不得盲目開車,發(fā)現(xiàn)危險情況時,司機應立即停車,緊急停車信號不論誰發(fā)出,都要立即執(zhí)行。
13、每次開車前必須發(fā)出警告信號,正常操作時,不準作用限位開關停車,吊鉤升動時臨近上限位器時必須停車,特別要防止在限位器失靈時,拉斷鋼絲繩發(fā)生落鉤落物事故。
14、軌道及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要接地良好。
15、檢修后,工具和設備不許放在大車、小車及天車梁上,以免掉落傷人。
16、天車在運行中,如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放下重物停車,切斷電源,進行檢查,禁止帶故障使用。
17、起重機在吊物中,如遇升降制動器剎車突然失靈時,司機應立即用警鈴通知地面人員馬上離開。并迅速將升降控制手柄交替地在起升下降位置上啟動,使重物始終在空中作上下運動的同時開啟運行機構,盡快將重物運18送到安全地帶放下,如吊物難下降時,應在物體周圍加以圍欄,禁止人員靠近或在下面行走。
18、天車司機要嚴格執(zhí)行對天車的檢查、檢修、維護保養(yǎng)制度。特別吊鉤滑輪部分,每次定期檢查、檢修時一定要將滑輪軸、吊鉤螺紋及根徑部分進行無損探傷。全面檢查輪軸有無超剪切現(xiàn)象,吊鉤螺紋及根徑有無裂紋及嚴重磨損現(xiàn)象,尤其當失誤超重起吊重物,或接近額定負荷時,或橫向或垂直向受到嚴重沖擊時,必須停車對吊鉤部分進行上述全面檢查。
19、天車司機要經(jīng)常注意檢查,大車軌道是否因雨浸蝕或有害氣體的腐蝕,使墊木朽爛及固緊件松動,避免使天車脫軌導致重大事故的發(fā)生。
20、突然停電時,司機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移到零位,拉下駕駛室的總開關,如果重物在鉤上,司機應立即發(fā)出信號,嚴禁人員在重物下通過。
21、控制器應逐級開動,在機械完全停止運轉前,禁止開倒車,只在特殊情況下方準急剎車或開倒車。
22、起吊重物時,要設法使重物在空中不擺動,尤其在吊運熔淦屬時,起動或停車者要緩慢、穩(wěn)妥。
23、兩部大車在同一軌道上作業(yè)時,應互相密切配合,兩天車之間應保持3米以上的距離。
24、有毒環(huán)境的天車應備有相應的防毒面具,以備產(chǎn)生不正常時急用。
25、如發(fā)現(xiàn)漏電,應停止使用,并立即找電工修理。
26、夜間作業(yè)應有充足的照明。
27、在被吊物體上,嚴禁站人或用天車運送人員。
28、在起吊物體時,禁止三個動作開關-起開動, 改變天車運行方向時,要待天車停穩(wěn)后再換向開動。一臺天車30有兩個掛鉤時,不得同時作業(yè)。
29、天車工作完畢后,必須停在規(guī)定的位置,并將吊鉤升到上面,控制器處于零位,切斷電源。
30、天車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十二“不吊。
(1)無統(tǒng)一指揮或信號不明不吊。
(2)超載(或工件埋在地下卡住)不吊。
(3)斜拉工件不吊。
(4)光線陰暗,看不清工件不吊。
(5)吊物上站人或從人身上經(jīng)過不吊。
(6)吊物下有人工作,不采取安全措施不吊。
(7)鋼絲繩不一樣長,扭勁打結不吊。
(8)工件緊固不牢,不正常不吊。
(9)棱角物件沒有襯墊措施不吊。
(10)散零物件沒有扎固措施不吊。
(11)高度腐蝕性液體過滿不吊。
(12)安全裝置失靈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