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案例一
王某乙重大責任事故罪 (2013)蒲刑初字第25號 2012年12月20日,被告人王某甲于當日持12張空白火工品領料單讓安質部安全員被告人王某乙審批申領爆炸物品。王某乙因領取爆炸物品嚴重超量,不符合安全管理規(guī)定,電話請示被告人馬某。得到被告人馬某可以分批領出的指示后,被告人王某乙在空白領料單上簽了字。后因其他原因發(fā)生爆炸事故導致8人死亡5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乙作為六分部的安全員,明知超量領取違反相關規(guī)定,仍然簽字同意,導致嚴重后果的發(fā)生。最終,被告人王某乙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二 李某某等重大責任事故案 (2013)甬鎮(zhèn)刑初字第552號 2012年年初,某廠承建某油輪機的電焊、冷作裝配、安裝等工程,并指派安全員被告人郭某某對該工程的安全生產進行管理。在施工過程中,被告人李某某作為負責該工程的直接管理者,未督促、檢查工程現場安全生產工作,也未落實相應安全措施;被告人郭某某作為負責該工程安全生產的安全員,未嚴格督促、檢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生產。 2012年7月25日8時許,因違章作業(yè)發(fā)生閃爆,導致3人受傷,其中1人死亡。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郭某某在生產、作業(yè)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其行為均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最終,被告人郭某某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案例三 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被追責 (2020)蘇0804刑初147號 2019年7月15日,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qū)古清口街道轄區(qū),日照程皓機械工程有限公司在使用抓機進行裝載作業(yè)時,發(fā)生一起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調查發(fā)現,司機高某不具備翻斗車駕駛資質,淮安軍骉與日照程皓在同一作業(yè)區(qū)域作業(yè),互相可能危及對方安全,但雙方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也未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溝通與協調。 最終被告人淮安軍骉起重吊裝搬運有限公司安全員周相東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被告人日照程皓機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員王金福,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案例四 黃某某等重大責任事故案 (2013)浦刑初字第198號 2012年7月,南通浙奧電梯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某電梯安裝工程,后該公司將部分工程分包給被告人黃某某,黃某某組織不具備電梯安裝資質的李某某等人進行電梯安裝。同年8月6日14時,李某某在安裝電梯過程中,被電梯井掉落的平衡塊砸中頭部后死亡。 被告人黃某某組織無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進行電梯安裝,明知施工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對作業(yè)現場疏于安全監(jiān)管,對事故發(fā)生負有重要管理責任。被告人陳某作為施工現場負責人兼安全員,明知施工人員無證施工,對施工人員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fā)生負次要管理責任。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在生產作業(yè)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其行為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最終,被告人陳某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案例五 李某明重大責任事故罪案 (2019)粵19刑終77號 2018年5月26日9時30分許,廣東省東莞市華業(yè)鞋材有限公司發(fā)生一起氣體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為人民幣621.54萬元。 根據調查發(fā)現華業(yè)鞋材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定期開展有限空間作業(yè)應急救援演練,現場負責人、監(jiān)護人員、作業(yè)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均未掌握應急預案內容,不具備相應的應急處置能力。事故發(fā)生后,主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黃某瑜、鄧某、呂某杰未在第一時間實施本單位的有限空間應急救援預案,且在未做好自身防護、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和救援器材的情況下盲目施救,造成自身死亡。同時,鄧某、李某明先后要求不了解有限空間作業(yè)危害、有限空間作業(yè)應急預案內容、不具備相應應急處置能力的碼紙工唐某萬等人展開應急救援,最終導致多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向明作為生產單位的負責人,在生產、作業(yè)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4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情節(jié)特別惡劣,其行為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最終被告人李向明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安全生產法》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可以設置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