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云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筆試(此處指使用“全國人事考試服務平臺”進行報名的統(tǒng)一筆試,不含各州市、各單位自行組織的招聘考試)。
二、減免資格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的報考者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的城鄉(xiāng)低保證明,可辦理報名費用減免申請。
三、申請流程
1.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點擊報考導航頁面“網(wǎng)上繳費”按鈕進入繳費頁面。
2.點擊“政策減免費用申請”按鈕進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員上傳材料頁面。
3.上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證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證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的城鄉(xiāng)低保證明的掃描件,需在材料空白位置注明報考者姓名、證件號碼和聯(lián)系電話)。證明材料上傳成功后,點擊“材料確認(務必)”按鈕。
四、注意事項
1.滿足減免條件的報考者應在生成訂單完成繳費前提交“政策減免費用申請”,已完成繳費的無法辦理費用減免。
2.申請減免考試費用應在規(guī)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具體截止日期見考試公告),超過截止日期未提交減免申請的,不再辦理考試費用減免業(yè)務。
3.申請減免考試費用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完成。
4.申請減免考試費用審核不通過的報考人員,須在考試繳費截止時間前自行完成網(wǎng)上繳費,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5.減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