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撲救面又叫高層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臺,是登高消防車靠近高層主體建筑,開展消防車登高作業(yè)、及消防隊員進入高層建筑內部,搶救被困人員、撲救火災的建筑立面。按國家相關規(guī)范規(guī)定,所有高層建筑都必須設消防撲救面,且設消防撲救面時需滿足以下五點要求。
1.高層建筑的底邊至少有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于一個長邊長度,不應布置高度大于5米、進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圍內必須設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 無論是建筑物底部留一長邊或1/4周邊長度,其目的都是為了使登高消防車能夠展開工作。根據登高消防車功能實驗證明,高度在5米,進深在4米以上的附屬建筑,會影響撲救作業(yè),因此,必須對附屬建筑的高度、進深加以限制。設置直通室外的樓梯或出口,主要考慮人員從樓梯間進入,盡快到達火層,搶救被困人員,并進行火災撲救。 2.高層建筑的撲救面與相鄰建筑應保持一定距離。高層民用建筑之間及高層民用建筑與其它建筑物之間除滿足防火間距要求外,還要考慮消防車轉彎半徑及登高消防車的操作要求。 4.消防登高面一側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應大于5米,且進深不應大于4米; 設置消防登高面是為了消防登高車作業(yè)的需要,保證對高層住宅的住戶進行及時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應靠近住宅的功用樓梯,當有困難時,登高面應靠近每套住宅的陽臺或主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