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特種設備作業(yè)-鍋爐運行規(guī)程
除嚴格執(zhí)行設備設施通用管理制度外,還應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1、司爐工負責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定時巡檢(每小時1次),按規(guī)定填寫《燃氣/燃油鍋爐運行記錄》。
2、巡回檢查路線(以天然氣鍋爐為例):
鍋爐本體及燃燒機→安全附件→管道閥門→風機房→循環(huán)泵房→水處理及除氧→補水、除氧泵→軟水箱。
3、巡檢內容主要包括:
①鍋爐及附機的控制操作系統(tǒng)是否正常。
②壓力、供回水溫度、水位、排煙溫度在規(guī)定范圍內。
③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和儀表靈敏可靠,無泄漏現象。
④受壓部件可見部位無鼓包、滲漏;爐內燃燒情況良好,無漏水漏氣聲。
⑤鍋爐外殼、前后煙門及人孔、手孔完整牢固、無破損。
⑥管道、閥門無泄漏,閥門開啟靈活。
⑦燃燒器運轉有無異常響聲,風機運行是否正常。
⑧循環(huán)泵運轉正常,無異,F象。
⑨鍋爐房照明良好,道路通暢,消防設施、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正常。
⑩軟水箱儲水充足。
⑾如有下列情況,司爐人員應增加巡檢次數:
——設備存在某些暫時不影響安全運行的一般缺陷時。
——新改裝、長期停運或新檢修后的設備投入運行時。
——設備運行中發(fā)現可疑現象時。
4、定期維修保養(yǎng)鍋爐、燃燒器及附屬設備。